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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因為太過靠近,所以忘記要珍惜?
我把她放在哪裡,以前的那個自己。


自己也有感覺到,從某個時刻開始,
我開始做了某些改變,
美其名可以說是有自己的想法及原則,
另一部份在嘶吼著不相信,分明就是遲來的叛逆。

叛逆期來得又急又猛又太沒道理,
周期長得像是看不到盡頭。

以前總是一天好幾篇,如今漸漸被微小的細節取代,
以前總是勤勞地等著,現在只有想到才會去看看,
年紀再大一點,是不是就要失去一些天真來換取現實的肯定,
不懂這種邏輯,但還是竭盡心力遵守著。

有時候會覺得自己的反社會人格要是發作起來鐵定嚇死人,
但這項特異功能現在還只能在夢裡出現,
現實生活中仍被封印著,
只在偶爾真被惹毛時出現雙重個性,
好不好我不敢點頭。

到底那些以前的熱情,被我放在哪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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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rikay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